扬法治风帆 为青春护航

四川法制报 2019-02-21 01:01 大字

心理咨询师利用沙盘游戏做心理测评演示——宣汉县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工作纪实

邓灵燕本报记者谭别林文/图

“少年强,则国强”。宣汉县检察院一直把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作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办案机制,创新办案模式,注重办案效果,在矫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苦练内功打造专业队伍

宣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检专业队伍建设,2014年9月,从全院选拔3名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丰富的女干警组成未检办案组,专职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同时,整合侦监、公诉、刑事执行、预防等部门中涉及未检工作的职责,构建了“捕、诉、监、防、教”一体化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培训、业务竞赛、学习心理咨询师课程以及外出取经等方式,推进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2018年10月,该院未检科被达州市妇女联合会评为市级“巾帼文明岗”。

开拓阵地搭建保护平台

“心理测评结果为基本正常。小明(化名)亲情较缺失、渴望家庭温暖;较缺乏安全感与认同感,有一种对稳定生活的向往。”这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利用该院心理疏导设施对未成年嫌疑人小明所做的心理测评结果。

宣汉县检察院整合资源,建设了达州市第一个集办案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心理疏导为一体的一站式工作区——“未成年人关爱中心”。同时,借“检校共建”活动契机,聘请辖区内中学任职的4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作为“关爱中心”的特邀专家,共同参与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试、矫正、抚慰等工作。两年多来,该院已在“关爱中心”为2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持续性的心理疏导与测评工作。

寓治于防筑牢法治防线

为从源头预防犯罪,宣汉县检察院依托传统的“法律七进”以及创新推出的“检家共教”“法治巡讲团”等常态机制,在辖区内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活动,着力构建全方位多样化预防机制。近5年来,该院共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7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50000余人。

该院与县教科局会签了《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宣汉县教科局关于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方案》,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将法治进校园机制确立下来,为将来定期、长效的普法宣传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大力推动县委将加强青少年学生平安法治教育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布局,整合政法系统力量成立平安法治宣讲团,为全县百余所中、小学及职业学校配齐法治校长。

以帮代惩挽救失足少年

“谢谢检察官给我回归人生正途的机会,以后我要听父母的话,明年去技术学校学习”。在顺利通过“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后举行的不起诉宣布暨训诫会上,小亮(化名)表示。“附条件不起诉”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新增的一项特殊诉讼制度,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一些犯轻罪、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暂不作出最终处理决定,而设立一定考验期对其监督考察,并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起诉的特别程序。宣汉县检察院积极践行该项制度,结合自身有益探索和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制定了《宣汉县检察院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试行办法》。近年来,该院已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该院副检察长宋建华表示:“虽然从绝对数量上来看,这个数字还不算多,但是对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我们都持续在跟踪帮教。我们相信,随着未检人持续不懈的努力,会有更多的失足少年变为阳光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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