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存在违法情形 检察院监督管理部门履职

达州日报 2018-05-07 09:43 大字

[摘要]检察院监督管理部门履职

本报讯 近日,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网络餐饮服务企业加强监督管理。

据了解,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在走访调研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时,发现该县境内的某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依法对入网餐饮服务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也未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该院迅速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宣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随后,宣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对该县境内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全面行政执法检查,发现有155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当场责令其下线整改,立即停止网络平台交易服务。

目前,该县境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的155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部下线,停止网络平台交易服务,并对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在其经营活动的网络门户主页进行了公示。  (孙辉  于宗满 本报记者 闫军)

新闻推荐

交警发布达城“五一”主要道路和景区路况

本报讯“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方便广大市民安全出行,交警部门4月27日梳理出了通川区辖区各路段、点位交通秩序情况,请广大市民提前收藏这份出行“攻略”,以方便各自规划出行路线。施工路段路段点...

宣汉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宣汉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