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让困难群众感受司法的温暖

达州日报 2017-11-10 09:55 大字

2016年8月,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前往南坝镇观池村,将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了村民张思竹的手中。张婆婆拉着干警们的手,抹着眼泪一个劲儿地说:“感谢你们啦!没想到你们还给我送来了救助金!”

2015年,张思竹的儿子石兴权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宣汉南樊路发生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次事故中,虽然对方车辆驾驶员康某某负主要责任,但张思竹一直没有拿到儿子的赔偿款。为此,张思竹多次前往宣汉县检察院询问。

“事故发生前,我们家6口人,全靠我儿子石兴权一个人赚钱。现在他死了,我们全家断了生活来源……”在宣汉县检察院接待大厅,检察官李跃热情接待了张婆婆,听她讲述了生活上的艰难。原来石兴权死后,他的妻子也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留下两名幼女由张思竹老两口抚养。而老伴石秀政肢体三级残疾,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张思竹也体弱多病,一家人生活十分艰难。

送走张婆婆后,李跃详细查阅了卷宗,结合多年的控申工作经验,他认为张婆婆已经符合向国家申请司法救助的相关条件。李跃立即打电话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张婆婆,并详细向她讲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程序,应当提交的材料等情况。

可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李跃在接待大厅一直没有等到张婆婆来提交相关材料,电话催促几次也没有任何回音,救助程序迟迟无法启动。

后经过多方打听,李跃才从村干部的口中得知:张婆婆对司法救助政策完全不了解,李跃一个劲地打电话催张婆婆,对方把自己当成了“诈骗分子”。

“你要是害怕被骗,就直接到上次来的检察院接待大厅找我,这里全是检察院干警,你不会被骗的。”李跃再次联系了张婆婆,苦口婆心地劝说她,这才收到了申请材料。

在南坝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向实地调查的检察院干警详细介绍了张思竹家中的情况:两个孩子的母亲还在,因此不属于孤儿,无法对其按照孤儿进行救助;有好心人愿意领养张思竹的小孙女,但是张思竹说小孙女长得最像爸爸,看到她就会想起儿子石兴权,表示自己再累再苦也要把她们拉扯大。

了解情况后,宣汉县检察院检察长王万里立即要求相关科室尽快将救助金发放到张婆婆手中,并针对张婆婆这种特别困难的家庭,依法适当提高救助金额度。在宣汉县检察院的协调下,相关部门也正在积极解决张婆婆两个孙女的低保,并为这个家庭发放民政救济。

李跃在采访中告诉记者,近年来,宣汉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加强多部门的配合联动,实现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的无缝衔接,形成了多元化的救助体系。2014年以来,共救助24件2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对于困难的当事人来说,健全的司法救助制度,无不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陈军 本报记者 龚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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