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医保政策经办流程解读(一)

达州晚报 2021-12-01 09:24 大字

2021年11月3日达州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后,对部分医保政策和业务经办流程作了相应调整。同时,因新系统调试,个别医保业务暂时无法线上办理。近日,市医保局就参保群众关心的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异地就医、医疗救助、门诊特殊疾病和其他常见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供各参保人了解。

参保缴费

问: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对象是哪些?

答:一是未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成年居民、未参保的新生婴儿;二是省内其它市(州)参保人员,暂停其它市(州)参保关系后可在达州市参保;三是高校、高中、职高、高职、技师院校2021年毕业的学生;四是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残联资助对象中调减的人员。

问:2022年度居民医保不予办理参保登记对象是哪些?

答:一是其它市(州)政府资助对象;二是拟以成年居民身份参加省内其它市(州)居民医保的高校大学生;三是已经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四是已在其它市(州)参保登记人员。

问:职工医保“一次性”缴费政策有何调整?

答:达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费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应缴费=最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

问:新系统上线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职工医保规定年限的单位参保人员,按什么标准缴费和享受医保待遇?

答:新系统上线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职工医保规定年限的单位参保人员,享受在职人员医保待遇,按在职职工缴费比例(含单位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按月缴纳至满足规定年限;或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缴费标准一次性趸缴后,办理职工医保清算退休,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问:新系统上线后,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时,提示未查询到有效参保缴费信息,或提示该缴费年度不存在有效险种,或不能选择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该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表明您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补充医保参保登记信息失效,需要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信息登记或更正;信息推送后,一般15-30分钟后,最迟24小时后,就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银行等渠道缴费了。

若长时间仍不能正常缴纳,建议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医保部门查明原因处理。

问:新系统上线后,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时提示无登记信息,该怎么办?

答:由于乡镇村社合并、清理重复参保或医保新系统上线等原因,今年城乡居民医保个别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信息被终止,需要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信息登记或更正。

若长时间出现无登记信息提示,建议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医保部门查明原因处理。

问:新系统上线后,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时,进入选择缴费年度步骤后,提示档次配置异常,该怎么办?

答:出现这种情况,建议首先核对您选择的缴费年度是否是2022年,若确认所选择年度为2022年,则可能是当地居民医保征收期尚未开始或主管税务机关未配置缴费档次,建议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医保部门查明原因处理。

若错选为2021年,则会提示档次配置异常,因为属期2021年的居民医保征收期已结束。

异地就医

问:新系统上线后,异地住院备案后为什么不能联网结算或医院结算时显示未备案?

答:新系统上线后,涉及到数据迁移、省平台接口改造、医院对码、系统不稳定等问题,可能导致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备案后不能联网结算,具体处理办法如下:一是参保人将联网结算报错图片发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由工程师判断错误原因,进行分类处理,处理好后可进行联网结算;二是参保人备案后不能联网结算或经工程师处理后仍不能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可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问:异地住院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异地住院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需提供:出院证明、费用明细清单、发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附开户行网点信息)等。

问:当前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当前新系统暂时无法接收四川医保APP发起的备案申请,暂只能接收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的部分信息。建议参保人在新系统调试期间,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异地备案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联系方式:市本级:0818—2182953;通川区:0818—2149082;达川区:0818—5336803;万源市:0818—8622262;宣汉县:0818—5232567;大竹县:0818—6221367;渠县:0818—7226802、0818—7226803;开江县:0818-8227238。)

问:参保人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长期异地居住或在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异地居住材料(提供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合同或个人承诺书等其中一种资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待遇支付

问:新系统上线后,参保人员结算年度有何调整?

答: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以出院时所在年度为结算年度。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同步执行。

问:新系统上线后,职工医保相关病种多次住院的有何调整?

答: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保险年度内,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治疗恶性肿瘤、白血病、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结核病、6类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的,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问:新系统上线后,职工医保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有何调整?

答:正常生育的,生育津贴按98天支付;难产的,生育津贴增加15天支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胎,生育津贴增加15天支付。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生育津贴按15天支付,怀孕4个月流产的,生育津贴按42天支付。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65天×生育津贴支付天数。

问:新系统上线后,居民医保精神病患者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有何调整?

答:居民医保精神病患者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按床日限费调整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床日均基金支付不超过110元,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每床日均基金支付不超过90元,基金支付限额内的费用按实际结算。

问:新系统上线后,实行“五定”管理的单行支付药品、部分高值药品规定有何调整?

答: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实行“五定”管理的单行支付药品、部分高值药品对认定机构和治疗、供药机构选定调整为:一个保险年度内,选择1家作为疾病的认定机构,1家作为治疗机构,达州市公布的供药机构均可选定为供药机构。(未完待续)

□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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