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改生产日期被罚5万拒不履行 法院强制执行当场缴纳2.5万

达州晚报 2020-07-03 10:06 大字

本报讯 近日,万源一食品批发商因为涂改食品生产日期被法5万元却拒不履行,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申请渠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场缴纳了2.5万元的罚款,下欠的2.5万元罚款也明确了缴纳时限。

记者了解到,2018年6月5日,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万源市食品批发商伍某将回收的过期食品涂改生产日期后重新投放市场销售,并提供了违法事实视频材料。次日,执法人员进入伍某经营场所检查,现场发现一箱菠萝啤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疑似有涂改的痕迹。后经达州市金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箱菠萝啤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确系人为涂改。2019年3月18日,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做出了没收涉案物品和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后经多次催缴当事人拒不履行,2019年11月6日,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今年6月下旬,按照法定程序,万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人员和伍某在万源市人民法院就执行事宜予以协商,伍某当场缴纳了2.5万元的罚款,下欠的2.5万元罚款明确缴纳时限。

(本报记者 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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