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首例口罩诈骗案宣判 被告获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3月6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利用“云上法庭”智能庭审支撑系统开庭审理了达州首例涉疫案,被告人官某发布虚假涉疫物资销售信息骗取他人钱财,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口罩成为“紧俏物资”。2月初,被告人官某在朋友圈看到大量求购口罩和体温枪的消息,便萌生了倒卖口罩牟利的念头,于是在微信朋友圈虚构了口罩销售信息。
2月7日,在看到微信好友刘某在朋友圈求购口罩的信息后,官某主动联系了刘某并谎称有一次性医用口罩现货,还将从网上下载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截图、证件截图发给刘某骗取信任,两人商议决定以0.3元/个的价格成交。
2月8日至13日,刘某用自己和外甥的微信陆续给官某转入购买口罩的货款共计5025元,还将客户的收货地址发给官某,让官某直接发货给客户。官某在收到货款后,并未联系到口罩供货渠道,而是将货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后刘某催问官某,官某便继续通过发送虚假的口罩照片、资质证书、物流信息等方式欺骗刘某,最后将刘某微信直接拉黑。
刘某的客户敬某在未收到货的情况下,多次催问刘某未果,遂向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报案。2月23日,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将侦查线索移送至万源市公安局,当天,万源市公安局民警将官某抓获。
3月5日,万源市检察院依法将该案起诉至万源市人民法院。3月6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利用“云上法庭”智能庭审支撑系统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本报记者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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