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纪委监委通报典型案例 4名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受党纪处分

达州日报 2019-03-19 08:32 大字

本报讯 近日,万源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该市4名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受到党纪处分。这也是今年以来,万源首次对此类案例进行曝光。

万源市曹家乡小坪溪村党支部书记唐永安违纪案。2013年,唐永安从白沙供电所领取8960元农网改造补助资金后,经小坪溪村时任村三职干部商量决定,将其中7870元补助资金用于支付农网改造材料费、劳务费等开支后,唐永安将剩余的1090元补助资金用于个人开支;2012年至2013年期间,小坪溪村在未召开村民会议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唐永安擅自决定将从曹家乡政府申请领取的5.8万元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用于支付村集体债务;2016年12月,小坪溪村对“猪牛羊”扶贫项目进行统计验收过程中,在明知村民唐某某未饲养牛的情况下,唐永安仍同意将唐某某在验收工作已经结束后购买的4头牛上报,导致唐某某违规领取1.2万元补助资金。唐永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万源市庙子乡隔滩溪村党支部书记赖际桃违纪案。2016年10月,赖际桃在上报庙子乡隔滩溪村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过程中,在明知村民杨某某和李某某已修建住房,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情况下,仍将两户上报,导致杨某某和李某某分别修建100平方米和125平方米的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因两户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上级未兑现补助资金。赖际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万源市永宁乡喻家坝村党支部书记张德全违纪案。2017年11月,张德全在审核上报喻家坝村2017年“五小庭院经济”资料时,明知村民楚某某已享受2016年“猪牛羊”养殖扶持项目补助资金3600元,仍再次将楚某某上报为2017年“五小庭院经济”扶持项目补助对象,导致楚某某违规享受“猪牛羊”项目补助资金3000元。张德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万源市石窝镇金山寺村村委会主任张敬凤违纪案。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张敬凤在验收金山寺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和连户路建设项目过程中,未认真核实村民程某某的房屋实施情况,将未实施危房改造的程某某验收合格,且在明知村民余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实施条件的情况下,将余某某验收合格,导致程某某和余某某分别违规领取补助资金8500元。张敬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蒋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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