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欠物管费引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平息纷争
本报讯 近日,万源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由于业主欠物管费引发的矛盾纠纷。
近日,某物业公司到万源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小区业主苟某、刘某等人支付所欠物管费用。法官在审理此案的时候,积极与被告联系,查明原委。经查,该物业公司已经不再管理苟某、刘某等人所居住的小区,因此,许多业主将前期所欠物管费交给了现在管理该小区的另一家物业公司。但是由于两家物业公司之间有矛盾纠纷,所以现在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不愿意将业主缴纳的前期所欠物管费转付给前期管理的物业公司。于是,前期管理的物业公司遂起诉业主苟某、刘某等人,要求其缴纳前期所欠物管费。
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向被告说明情况,告诉业主如未缴纳前期所欠物管费的,应当及时缴纳;如果将前期所欠物管费缴纳给现在的物业公司的,应提交相关证明,以便于核实账目。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和协调,未缴纳前期所欠物管费的业主均当庭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有的业主甚至当庭便履行了支付义务,成功地化解了此次矛盾纠纷。当事人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了赞许和感谢。
(蒋德敏 王瑞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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