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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法院向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

四川法制报 2017-12-05 02:36 大字

本报讯(王瑞宁记者谭别林)11月30日,记者从万源市法院获悉,针对各金融机构在贷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该院向市内的各大银行发出(2017)万法建字第10号司法建议。

该建议书主要为加强金融机构的贷款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效进行。建议书中提到目前金融机构主要存在与借款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总计超过了年利率24%的问题。建议各金融机构及时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17] 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在今后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

金融机构收到该司法建议书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并发回了书面回函。回函表示将及时组织单位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17] 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并对借款合同作出修改,对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进行调整,其总和不超过年利率24%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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