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竟要交两次水电气入户费? 项目合伙人收钱后失联 镇政府建议走司法途径

达州晚报 2022-01-18 08:58 大字

“项目部想重复收取水电气入户费,我投诉了多次都没解决。”近日,渠县静边镇居民邹先生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他近期装修新房,却被要求再交一次水电气入户费……

2013年2月,邹先生在静边场镇购买了一套联建房,房子由渠县兴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静边龙渡街蒲清茂项目部开发建设,双方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业主自行承担水电气入户等费用。2014年5月,邹先生向该项目部交了11000元的水电气入户费和光纤入户费,此后这套房就一直闲置。2021年7月,邹先生准备装修这套房子,当他找到项目部要电卡时,却被告知必须交近2万元的水电气入户费,否则就不能装修。

“我早就交过这笔费用了,为啥现在还要找我要?”邹先生感到纳闷。随后,他向项目部原负责人出示了买房合同和水电入户费收据,但该负责人却以此前收款的财务人员已经失联以及一名合伙老板被抓为由,不承认之前的收据,还表示:“这笔钱之前交给哪个的就找哪个处理”。

“白纸黑字都不承认,难道我之前交的钱就打了水漂?”对于项目部原负责人的解释,邹先生无法接受。更令他感到疑惑的是,该负责人收入户费既不开发票和收据,也不支持电子转账,他认为这里面有“猫腻”,便拒绝交费,并向静边镇政府反映了该事。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建议他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司法程序耗时较长,我马上就想装修新房,现在不知道该找谁解决。”邹先生说。

记者拨通了邹先生提供的项目部原负责人陈先生的电话,他表示,该项目部挂靠在渠县兴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项目部实际由4个合伙人在管理,该项目的水电气入户费是项目部一名王姓合伙人私自收取,并没交到公共账户上。2016年5月20日,在住建、税务部门的见证下,他与其余2个合伙人签订了退出协议手续,协议约定:所有款项和债务都由王姓合伙人接手处理。但没多久,王姓合伙人就带着收取的200余万元出走,一直找不到人。这个事该如何解决?陈先生表示,由于王姓合伙人失联,自己现在虽然已经退出项目部,但是愿意帮忙协调,尽量减少入户费用,如果邹先生不愿意交费,他建议其尽快到法院起诉。

渠县静边镇政府党委书记丁旭告诉记者,房屋买卖和水电入户都是商业行为,他们只能进行协调。随后,记者联系到渠县住建局房产办,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水电气入户由乡镇对口公司负责,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围。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肖礼山

新闻推荐

胡杰在渠县联系指导工作时指出 强化产业支撑 打造县域经济发展“增长极”

本报讯(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韩淑予通讯员李敬洲)12月21日,市政协主席胡杰带队到渠县联系指导工作。胡杰一行实地调研了广润...

渠县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渠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