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村道农家围墙被拆可否索赔? 村委会:集体土地上的建构物一律拆除

达州晚报 2021-11-26 09:24 大字

“村里修公路我们支持,但不应该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拆了我家围墙,我可不可以索赔?”23日,渠县涌兴镇涌北村2组村民王述春向本报民生热心2382258反映了他的烦心事。

王述春介绍,七八年前,他家在涌北村拱桥(小地名)附近的村道边上建起3间新楼房后,为防止小孩突然蹿向公路,他特意在地坝边上建了一堵高1米多、长20余米的围墙,仅材料和工钱就花了1万余元。

“我听说村里为修公路,把我家的围墙拆了。”在达城打工的王述春称,前不久,他听说围墙被拆心急如焚,急忙赶回老家看见围墙果真被拆除了。对此,他认为村干部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他难以接受。王述春说,围墙被拆之前,村干部为拓宽村道宣传到位,他会举双手赞成,但是拆除围墙前没有通知他或家人。他想了解,能否为围墙索赔?

王述春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随后,记者联系了渠县涌兴镇涌北村村委会,该村党支部书记覃礼富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王述春的“说法”。他表示,根据相关政策,村道要从3.2米统一加宽到4.5米。为此,村委会召开了村民大会,凡是没在家的村民,村民小组组长都打电话说明了情况,2组组长也给村民王述春打了电话,有通话记录可查,不存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而王述春建的围墙系占用的集体土地,经村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凡是占用集体土地所建的围墙一律拆除,且不予赔偿。但从今年起,给予每亩500元的经济补贴,直到第二轮土地承包满期,第三轮土地承包按国家政策执行。

覃礼富还表示,此次为村道拓宽,不仅拆除了王述春家的围墙,其他20多户村民家的围墙同样被拆除了,且他们都没有意见。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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