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岩峰镇:无证石材加工厂被关停取缔
本报讯(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彭小懿 见习记者 文莉萍)9月9日,渠县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投诉案件:渠县岩峰镇百宝村3组村民吴远国无证开办采石场,开采的土地性质均为耕地,造成严重的粉尘污染,生产废水直排河道、水田,污染地下水,影响村民生活。
9月28日,记者来到吴远国开办的石材加工厂看到,原本硬化的水泥地面已被铲除,取而代之的是一层约20厘米厚的土壤,石材加工设施基本拆除完毕。
据了解,接到投诉件后,渠县高度重视,立即组建工作专班,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现场核实,“吴远国无证开办采石场,开采的土地性质均为耕地”问题属实,2019年1月,原渠县国土资源局对吴远国无证采矿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2019年7月,渠县自然资源局对其非法占用耕地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石材加工和打磨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该石材加工厂无喷淋和密闭措施,“造成严重的粉尘污染”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河道。”渠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说。
渠县经信局总经济师管骅告诉记者,事实上,早在今年5月,吴远国的石材加工厂就被列为“散乱污”企业,渠县经信局依据“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要求,于6月17日向该石材加工厂下达了《安全、环保问题告知书》,要求其在10月前完成整改。
“在现场调查时,该石材加工厂业主向我们表示,无整改意愿。我们按相关规定,对该石材加工厂进行取缔,并实行‘两断三清’措施(断水、断电、清除产品、清除原辅材料、清除生产设施设备)。同时,要求企业对占用耕地进行复耕。”岩峰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段明军介绍说。
“以前这里噪音很大,粉尘也比较严重。现在整改后,我们很满意。”对于整改效果,百宝村村民吴纪福说。
下一步,渠县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改力度,把石材加工厂作为整治的重点,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原则,对渠县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摸排。
“现在我们已经制定出了全县石材加工企业入园规划,计划在渠县南部和北部各修建一个工业园区,把散落在外的石材加工企业整合入工业园区。该规划将在今年年底付诸实施。”管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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