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告”儿女 巡回法庭解纷争

达州日报 2021-03-25 09:19 大字

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论有任何理由,均不能拒绝赡养老人。近日,渠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用法律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86岁的陈大爷和85岁的杨老太共育有五个子女,老大为精神疾病患者,生活无法自理,其余四个子女都已成家立业。2020年,陈大爷因病住院,从此生活不能自理,同时也没有了经济来源。这期间,除小儿子外的其他三名子女以“老人一直与幺儿子一起生活”“老人把钱都给了幺儿”“在外务工不方便照顾”等理由拒绝应尽的赡养义务。

了解案情后,渠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决定本着“办理一件案件、挽救一个家庭”的原则进行庭前调解。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办案法官组成合议庭,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实行院坝调解。

在将近两个小时的调解中,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循循善诱,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老人与子女们达成了调解协议:老两口由其四个子女轮流赡养,每人每次赡养的时间为三个月;老两口生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可报销的费用外,其余的由四个子女平均承担。

至此,这起老人赡养纠纷案件划上圆满句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达州日报社通讯员 李艳 吴明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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