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乱生恶、恶变黑”,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达州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三)

达州晚报 2020-11-05 10:48 大字

●案例七 哄抬口罩价格 通川区仁济大药房遭起

“你们药店的口罩实际售价跟标价为什么不一致?实际售价高出市场价这么多,你们这是在欺瞒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2020年1月,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市场上的口罩、抗病毒药品等商品走访巡查时,发现通川区仁济大药房在口罩进价未明显涨价的情况下,擅自涨价,有涉嫌哄抬价格销售口罩的行为。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通川区仁济大药房所售口罩为PM2.5防霾口罩和医用一次性口罩。今年1月21日,当事人刘兆方为获取更高利润,将原售价15元/个的PM2.5防霾口罩连续两次涨价,分别以20元/个的价格销售6个,以25元/个的价格销售24个,共计销售PM2.5防霾口罩30个,销售金额为720元,扣除原售价后违法获利270元;又将原售价0.5元/个医用一次性口罩连续三次提价,分别以1元/个的价格销售40个,以1.5元/个的价格销售640个,以2元/个的价格销售10个,共计销售医用一次性口罩690个,销售金额1020元,扣除原售价后违法获利675元。

通川区仁济大药房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规定,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2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退回多收的费用。当事人于2020年2月18日,向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报告,由于未联系到消费者,无法退还多收费用945元,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没收,并处罚款9725元。

●案例八

17辆货车严重超载

司机全部锁车离开现场

2019年5月28日晚9时许,渠县路政大队在机动巡查治超工作中发现,渠县殡仪馆附近公路上停靠了多辆装满货物的车辆。经执法人员观察发现,共有17辆外地货运车辆涉嫌严重超限,并且全部属于加装高栏板的改型车,货运源头为上南坝码头,现场驾驶员正准备向渠县有庆和广安方向行驶。

鉴于现场规模性超限超载问题严重,渠县路政大队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县交运局和县扫黑办作了汇报,并主动联系县交警大队开展联合执法。县交运局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及时报告县政府增派援手,并衔接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做好增员行动。由于超载车辆众多,县交运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超限违法行为形成合围之势。货车驾驶员看到执法人员陆续集结,全部锁车离开现场。为了不让超限违法行为得逞,由县交运局牵头,组织路政大队、交警大队、运管所、综治巡逻队、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公安特警共同研究决定:一边排班轮流值守,一边由交警查询车主信息通知驾驶员主动到现场配合执法,一边由公安特警在附近巡逻形成威慑。5月29日凌晨1点30分左右,17名驾驶员在强大攻势下回到现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将车辆开到指定的卸货场上秤检测。

经查,17台货运车辆全部超载,其中:1台超20吨以上,1台超30吨以上,6台超40吨以上,9台超50吨以上,且全部属改型车辆。对以上超限超载、改型等违法行为,路政大队、交警大队、运管所等单位分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了严惩。

●案例九

磊源砂场不思悔改

拒绝整改扬尘污染

2020年4月7日,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对亭子镇于家坝村片区石材加工厂进行突击抽查时,发现达川区磊源砂场存在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当即对该砂场投资人进行询问,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砂场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2020年6月3日,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对磊源砂场环保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其整改措施仍未达标,部分固体堆放物未有效覆盖,厂区浮土较多,造成了扬尘污染。

2020年6月19日,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对磊源砂场扬尘污染一案立案调查。磊源砂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2条“贮存煤炭、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够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2020年7月3日,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向磊源砂场送达了《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该砂场书面申请放弃听证权利;2020年7月8日,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向磊源砂场送达了《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该砂场书面申请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2020年7月14日,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向磊源砂场送达了《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17条,责令达川区磊源砂场对造成的扬尘污染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十

社会人士校园霸凌

打伤万源中学学生

“走,等下跟我去收拾一个人,今天必须‘教育’一下他。”2018年2月2日,万源中学学生王隆与同校学生项能胜发生冲突,王隆随后邀约马超凡等社会人士在万源中学操场殴打项能胜,致其轻微伤。

事发后,万源中学和万源市教科局高度重视,为了让学生们认识校园暴力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再次发生,万源中学各班班主任通过图片、视频、案例分析等方式,让学生们认识黑恶势力、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以及如何预防、抵制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学生不能以大欺小,要尊老爱幼;同时也进一步明确在校教职员工的岗位责任,发动更多的人主动参与到净化校园环境的工作中来。

万源市教科局随即组织人员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制定印发了《万源市教科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聚焦可能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学校,排查十类重点问题,同时要求万源市中小学校切实加强学校教育工作;加强校园“三防”建设;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规范学生的行为;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要求学校同公安、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社区等多个部门配合,对校园周边进行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万源市教科局还依托电子显示屏、横幅、海报等宣传方式,动员学生和家长参与到检举揭发、指证涉黑涉恶势力的专项斗争中来,累计投放宣传标语2000余条,全市共向家长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万源市教科系统扫黑除恶举报信箱,鼓励群众揭发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线索,并严格保护线索提供者信息;不断完善问责机制,压实基层学校责任,明确了对各学校推动工作不力的、问题该发现不发现的、线索该移交不移交的、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问题反映集中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律严肃问责。

此后,马超凡因涉嫌多项犯罪,被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诉讼。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依法对马超凡数罪并罚,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丁畅 通讯员 项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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