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为饱口福非法电鱼 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讯 “警察快来,我们中滩河这儿有人在电鱼……”8月5日晚,渠县有庆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中滩河疑似有人非法捕鱼。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在黑暗中,民警看见两名行迹可疑的男子正在使用捕鱼工具进行捕鱼,民警立即上前询问,并现场查获鱼类0.63千克,捕鱼网、电瓶等非法电捕鱼工具。民警随即对电鱼器具进行没收,并将两人依法传唤至办案中心询问。
据查,为饱口福,尹某(男,22岁,有庆镇人)邀约黄某(男,29岁,定远镇人)于8月5日晚8时许来到中滩河太阳村段的一处支流里电鱼。两人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尹某、黄某已被渠县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丽娟 本报记者 田乙斯 实习生 何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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