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建设幸福平安城市 渠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纪实

达州日报 2020-07-16 09:27 大字

渠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近年来,渠县围绕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打造优质服务的目标,规范化建设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推进“雪亮”“天网”“慧眼”工程融合,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织密社会面治安防控网、排查安全风险,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显著提升,推动县域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

三网融合

织密治安防控网

市场砍价声此起彼伏,街道路面整洁干净,孩子们在嬉笑打闹……这是渠县三汇镇群众的生活日常。

这份乡村生活地惬意,离不开日渐完善的“雪亮工程”。

“以前去赶场,经常有人钱包遭偷,抓不到人,现在‘雪亮工程’建设好了,全镇重点场所都安装起监控摄像,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事件少了很多。”三汇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雪亮工程”日臻完善,全镇安全事故发生率大幅降低,村民的安全感不断攀升。

三汇镇只是渠县综治中心推进“天网”“雪亮”“慧眼”工程视频监控“三网融合”的一个小小缩影。

从2017年起,渠县结合辖区道路、居民院落、重点场所分布情况,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实现全县所有村(社区)“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全覆盖。同时,全县整合三大视频监控,构建“三网融合”的社会治理安全防范网络,全面整合信息资源,有效提升风险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突能力。

“在渠县综治中心多功能指挥调度室的社会治理数据智能平台上,县综治中心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可实时调取全县行政区划内的社会治理信息、监控视频图,各监控视频发挥千里眼作用,为预防打击犯罪和突发性治安灾害事故提供可靠的影像资料,提升公共安全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据渠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今年2月,渠县依托“雪亮工程”的4360只“慧眼”,有效破解疫情排查防控人力不足、直接接触风险大等难题,发现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村民,立即“派单”给辖区网格员或者干部,利用喇叭隔空喊话驱散人群,助推疫情防控高效开展。

截至目前,渠县城区共安装“天网”摄像头2000余个,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累计安装“雪亮”监控探头4360个,居民家中安装慧眼工程共两万个,彻底打通“雪亮”入寻常百姓家的“最后一公里”。

多元机制

化解矛盾纠纷

“我爸出院了还走不得路,这就算医好了吗?”

“医院开了出院证明的,说明他恢复得差不多了,可以在家疗养了。”

……

1月14日,渠县鹤林社区中间街的寇某与同社区居民李某发生争执,吵闹间,李某的父亲还躺在地上呻吟。原来,李某的父亲年前为寇某做工时不幸摔伤,寇某送其就医后答应赔偿李某4万元,李某却认为父亲伤势过重,理应赔偿10万元,寇某不愿。于是,父亲出院后,李某便多次上门争论,甚至将父亲送至寇某家门前。最终,寇某选择报警。

“李某父亲失去了劳动能力了,还要在家休养,以后肯定药不离身了,确实应该增加赔偿,但是赔10万确实不合理,大家都退让一步。”静边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随即和静边司法所衔接。经过一番协调,寇某同意赔偿李某6万元,双方达成意见一致。

李某与寇某的纠纷调解案例属于典型的公调对接。“公调对接”就是公安机关对接报的职责范围以内的矛盾纠纷及时受理调处,非职责范围以内的矛盾纠纷通过相关程序手续及时移交专门机构进行调处。

“我县采用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诽对接等多元化机制,深化调解职能,整合调解资源,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矛盾的调解成功率。”静边司法所所长王国韬说。

为了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全县设置县乡村三级各类调解组织共637个,15个中心司法所均已建立调解室。

据悉,今年1月至6月,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3024件,成功化解2932件,调处成功率96.9%,群众矛盾得以化解,上访率明显下降。

社区矫正

降低重新犯罪率

“周所长,我要外出签定一份重要合同,可以不?”“外出可以,但必须要请假……”张某是一家服装加工厂的老板,2018年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张某经营着一家私人企业,经常遇到法律问题。矫正中心安排法律援助律师进入矫正小组,不仅为他提供日常法律支持,更在疫情期间为其公司牵线搭桥,助力公司复工复产。

像张某一样受到矫正中心帮助的社区矫正人员还有很多。自2006年渠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67人,成功解矫1466人,目前在矫301人,重新犯罪率低于0.2%的全国平均水平,多次受到各级表彰。

加强社区矫正是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关键环节。为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县矫正中心明确了矫正流程和内容,针对每个矫正对象“量身定做”矫正方案,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参与学习教育、社区服务,对矫正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其心理状况,帮助其放下心防,主动融入社会生活,减少重新犯罪。

此外,心理健康服务也是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县综治中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心理服务室,所有中小学建立了心理咨询室,县、乡镇(街道)卫生机构设立精神防治科室,实现了全县全覆盖,有效推进了心理健康服务和干预工作。

近年,渠县综治中心作为社会治理的“指挥部”、社会平安的“守护者”和社会稳定的“减压阀”,在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文/图本报记者 罗未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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