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出台16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紧接第一版)对受疫情影响,暂无力足额缴纳水、电、气费的企业,最长可延期6个月;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2020年2—6月在现有租金标准的基础上实行减半收取;转产生产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在疫情结束时未销售的防疫物资,由政府按成本价兜底回购收储。
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按规定备案后,可按规定申请缓交社会保险费,缓交期不超过6个月;落实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贫困人口,给予企业1000元/人奖补;加大企业招工服务,做好企业维权服务。
优化政务服务。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新落地或转产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早期介入、贴近服务、随到随审、科学审批,成立专班,跟踪代办;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防疫防控相关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杨东 简朝龙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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