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两天查处涉疫案件11起
本报讯 2月1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截至当日17时30分,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打击查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134起。其中,14日查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7起,15日查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4起。
14日查处案件
一、破获达川区张某波被电信诈骗案。2月3日,受害人张某波通过其公司业务员认识一个自称成都景天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男子“罗林”。“罗林”自称有大量口罩出售。2月4日上午张某波向“罗林”提供的账户转款14.4万元用于购买口罩,转款后“罗林”无法联系,张某波至今没有收到口罩。2月13日,公安机关将化名“罗林”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松(男,36岁,渠县人)抓获归案,现犯罪嫌疑人黄某松被依法刑事拘留。
二、破获渠县李某被电信诈骗案。2月11日,渠县受害人李某报警称,其通过公司老板联系了一名叫黄某松的男子,据称该男子有医用一次性口罩的销售渠道,李某便添加对方微信,以手机转账方式向黄某松转款1.55万元用于购买口罩,未发货且联系不上对方后发现被骗。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松被依法刑事拘留(与达川区张某波被电信诈骗案为同一作案人)。
三、查处宣汉县胡某殴打他人案。2月12日10时许,在宣汉县天生镇西山村4组封闭区,胡某以医生就是最大的传染源为由,拒绝村医陈某给其测量体温,2人发生推搡进而抓打。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胡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
四、查处大竹县邱某希虚假贩卖口罩诈骗案。2月14日,大竹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邱某希(男,17岁,大竹县人)2月2日以来以卖口罩为由骗取2名外省受害人微信转款875元,收到钱后立即将对方拉黑。公安机关对邱某希予以教育训诫,并责令其退还诈骗款。
五、查处开江县吴某、何某冲卡案。2月9日晚,开江县吴某、何某驾车路经普安高速路口时,拒不接受卡口执勤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并驾车冲过检测卡点驶离。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吴某、何某予以教育训诫。
六、查处达川区易某发未取得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驯养繁殖非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2月13日,达川区森林公安局接麻柳林业站转警称,达川区麻柳镇张家店村9组易某发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养殖眼镜蛇。经查,2019年5月至今,达川区麻柳镇张家店村9组村民易某发在未办理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下便在自家住房旁开办家庭农场驯养繁殖眼镜蛇,现已立案调查,登记保存眼镜蛇950条。
七、查处宣汉县王某志无证驯养野生动物案。2月13日,宣汉县森林公安局执勤民警巡逻发现:王某志在没有办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情况下,于2019年7月至今,在宣汉县五宝镇三元村4组(小地名:堰池湾)宣汉县金志养殖家庭农场内驯养七彩山鸡119只。王某志涉嫌无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现被立案查处。
15日查处案件
一、破获渠县周某被电信诈骗案。渠县妇幼保健院职工周某因疫情期间医院口罩急缺,在网上认识一名自称有医用外科口罩卖的男子,遂以单位名义向其购买1万个口罩(每个2.6元),周某2月5日先期转款2万元到该男子账户后,发现被骗。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松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与达川区张某波被诈骗案、渠县李某被诈骗案系同一作案人)。
二、查处通川区侯某东电信诈骗案。2月10日,侯某东以网上售卖口罩为由,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诈骗受害人760元后即将其拉黑。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侯某东予以教育训诫,并责令退还受害人被骗款。
三、查处宣汉县向某某阻碍执行职务案。2月13日,向某某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从宣汉县七里高速路口上高速,路经公安机关设置的检查点时,现场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向某某无视民警示意,驾车直接冲过执勤卡点经ETC通道上高速。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向某某予以警告处罚。
四、查处渠县付某强、付某未阻碍执行职务案。2月14日,渠县付某强、付某未未佩戴口罩在青龙镇街道遇青龙镇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劝阻,付某强、付某未不听劝阻并辱骂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求2人到青龙镇政府接受教育训诫时,2人不服,继而与工作人员发生抓扯。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付某强、付某未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
(本报记者 罗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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