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不配合村干部疫情排查被训诫

达州日报 2020-02-01 08:59 大字

本报讯 1月29日15时许,渠县公安局岩峰派出所接到辖区凤阳村干部报警,称有人强行闯该村设置的临时封闭区,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当事人已经回家了,村干部及群众告诉民警,吴某是本村9组村民,于是民警又与凤阳村支部书记一同到其家中了解情况。

经了解:1月29日上午岩峰镇指导凤阳村对村级道路进行了临时封闭,1月29日下午18时许岩峰镇收到县防疫指挥部文件要求29日起对凤阳村实施1级防控。当事人吴某(男,40岁,岩峰镇凤阳村人)的女友在家中耍得无聊,于当日下午15时许去岩峰镇街道买扑克,买到扑克回家的路上经过检查消杀点,检查消杀点人员询问吴某女友是从哪里来,吴某女友开玩笑称从武汉来的,检查消杀点人员就不让其进村,最后发生了口角,但最终检查消杀点人员还是让吴某女友进入了村内。一会儿吴某从家中开车到达检查消杀点处与村干部理论争吵,最后将摆放在路上的锥形桶踢飞离开。

了解情况后的民警,对吴某进行了口头训诫,后岩峰镇人大主席李某忠带队前往吴某家中,又对其批评教育。吴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公开给村社干部道歉,并恢复了检查消杀点所设立的锥形桶。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工作人员开展疫情排查工作时,请一定理解配合!他们也是血肉之躯,也是为了保护更多人的生命安全!请互相温情相待。

(张旭梅 本报记者 闫军)

新闻推荐

渠县聘请9名监察员上岗

本报讯近日,渠县监察委员会从全县各条战线聘请了9人为渠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

渠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渠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