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城两火锅店回收使用“口水油” 3名涉事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达州晚报 2019-12-23 10:46 大字

近日,渠县两家火锅店回收使用“口水油”,情节恶劣,且危害他人身体健康,3名涉事嫌疑人目前已被移送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吉林女老板指使厨师 制作“口水油”

11月4日,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渠江镇华中路的“关二哥”火锅店回收使用“口水油”。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对该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并将经营者赵某节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查,8月31日,赵某节(女,39岁,吉林省人)经营的“关二哥”火锅店营业以来,赵某节为了节约成本和给火锅增香,指使厨师熊某兵(男,48岁,渠县人)制作“口水油”。

该店将店里客人吃剩下的锅底剩菜残羹端到厨房,过滤掉残渣后放到铁桶里沉淀,然后舀出顶部的油加作料熬制成“口水油”,并将熬制成的“口水油”加上牛油等食材供客人食用,此后还周而复始地制作“口水油”供客人食用。

赵某节、熊某兵对其回收使用“口水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陕西男接手火锅店

使用“口水油”增香

11月24日,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再次接到群众举报,称渠江镇万兴广场的“重庆土灶老火锅”使用“口水油”。当晚10时许,民警对该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火锅店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警当即将店主刘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查,刘某(男,30岁,陕西省汉中市人)2017年12月30日从其姐夫杨某林手中接手经营“重庆土灶老火锅”。2018年底,为节约成本和给火锅“增香”,将客人吃剩下的火锅残渣过滤,静置一晚后将上面的油舀出来,再放入牛油、色拉油、豆瓣、大葱、生姜等作料,熬制3个小时制成“口水油”供客人食用,随后还周而复始地制作使用“口水油”。到案后,嫌疑人刘某对其熬制使用“口水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节、熊某兵、刘某明知使用“口水油”有损人体健康,为获取更大利益而故意为之,其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已移送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旭梅 本报记者 田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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