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234”工作法 渠县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委延伸

达州日报 2019-05-23 17:49 大字

本报讯“地广路远交通不便,村民居住分散且半数以上常年在外,村民愿不愿意反映问题?”“都是左邻右舍,甚至沾亲带故,群众敢不敢反映问题?”“利益矛盾相互交织,群众反映的问题真不真实?”近年来,渠县纪委监委推出“234”工作法,推动巡查工作向村(居)委延伸,确保延伸巡察监督高质高效。

“两个面对”加强宣传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面对一些村组地处偏远、信息闭塞等现实问题,渠县纪委监委除召开在家村民巡察动员会外,还通过村村响“大喇叭”“农民夜校”、张贴巡察公告等形式扩大群众知晓度,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面对在外务工人员,渠县纪委监委利用微信群和QQ群发布巡察信息,并通过在线留言全面收集信息。

“三个环节”摸排问题

“你们村修的公路、堰塘质量怎么样?修的过程中,村干部有没有进行质量监管?”“在工作中,村委班子成员有没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巡察前,渠县纪委监委巡查组都会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制定谈话提纲。

渠县纪委监委突出上下呼应、账实相证,根据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执纪审查、日常检查等途径掌握的信息,坚持追本溯源。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核查三个环节,厘清涉农扶贫领域有关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发挥等方面情况。通过核查乡镇、村(居)委会的关联性工作档案及财务账册,排查村(居)委会在管理各类事务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四个勤”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渠县纪委监委巡察组坚持“勤动腿、勤动嘴、勤动耳、勤动眼”,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做到群众生产生活在哪里,工作场地就延伸到哪里;问题关联到哪里,巡察了解就跟进到哪里,拓宽问题线索获取渠道,提升了巡察监督实效。

据了解,该县在开展首轮村(居)委延伸巡察的4个村,走访暗访223人次,调阅资料167份,个别谈话78人,转交办信访件13件,发现问题77个。

“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委延伸,有效解决了全面从严治党‘竿插不到底、水流不到头’的问题。”渠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子希介绍,“我们在提高巡察质量的同时,更要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切实打通基层权力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石秀容 本报记者 田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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