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去年全市起诉各类刑事犯罪2934人 从快批捕李某容等31人特大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
在今年的两会上,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2018年,达州市检察机关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673人,起诉2934人,审结了李某容等31人特大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网络传销组织“善心汇”案等重大案件。
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99人,起诉220人。着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0人,起诉80人,其中,批捕涉众型经济犯罪35人,起诉59人。渠县检察院妥善办结涉案金额达10亿的四川嘉煜房地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保驾护航达州各类经济健康发展。
批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1673人
去年达州市检察机关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673人,起诉2934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和电信实施犯罪,起诉84人,如通川区检察院督查立案的王某等人加入“善心汇”传销组织,利用慈善名义发展会员下线,涉案金额210余万元,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从快批捕李某容等31人特大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着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重大涉恶涉黑案件134人;严惩侵害未成年、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办结的杨某某故意伤害案系“全省检察机关妇女权益保护优秀案例”。
出台司法助力脱贫攻坚系列措施
为切实服务保障精准脱贫,达州市出台司法助理脱贫攻坚系列措施,批捕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3人,起诉33人。同时,与多部门联合协作,构建多元立体救助体系,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3户21人,对13名事实孤儿开展综合救助。
2018年4月,宣汉县检察院针对黄某林、黄某培司法救助案进行了走访调查。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在驾驶摩托车过程中,因车速过快导致随车搭乘的苟某某被甩落地,头部严重受伤致死,但未对苟某某家庭进行民事赔偿,致使死者的子女黄某培、黄某林成为孤儿(死者丈夫已病逝),只能暂住于姑妈家,因均为在校学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经审查后,宣汉县检察院根据两名小孩的个体差异(一名未成年)分别给予黄某培、黄某林国家司法救助金5000元、10000元。该司法救助案也成功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2019年工作重点
保持对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刑事案件犯罪严打态势,坚持意识形态领域正确导向,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网络政治谣言、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犯罪;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把案件质量关,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铲除“害群之马”。
加快落实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公开送达等制度,强化法律监督刚性,全面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防止公权力滥用。
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
(本报两会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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