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婚外情欠下女子几十万元 法官调解:违反社会公德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达州日报 2019-02-13 09:25 大字

本报讯 近日,渠县人民法院静边法庭调解处理了一起因婚外情而引发的特殊民事诉讼案件。

当日,在渠县人民法院静边法庭接待大厅,突然进来一个年轻女子诉求称,她是外地人,有人欠她几十万元不还,去要钱却被人辱骂,要求法庭立案处理。法庭当值法官收件后,立即与被告联系。被告很快来到法庭,对欠款一事完全认可,并请求女子宽限还款时间。

法官见两人对欠款并无异议,正准备调解时,大厅又冲进一位年长妇女,她激动地说,那个年轻女人是破坏他们家庭的“第三者”,倒欠他们家几十万不还,要求法庭给个公道,并称年轻女人如不还钱,就不准她离开。

法官通过进一步详细询问,才知道此事背后的实情:原来双方所诉的债务关系竟是因婚外情产生的,年长妇女的丈夫在外务工期间认识了该年轻女子,两人背着家人在一起同居生活,男子每次挣回的钱都交给了该女子,女子就将钱存起来。男子若从女子手中要钱则要打借条,几年下来,男子累计给女子打下了几十万元的欠条。后男子因年龄大了,回家后就不想和该年轻女子一起生活,于是,年轻女子就找上门来,要求男子还钱,并与男子家人发生冲突,这才导致了年轻女子到法院起诉。

法官了解真相后指出,男子和该年轻女子双方因婚外情引发的债务纠纷,是违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随后,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最终该年轻女子不再讨要欠款,撤回了起诉,年长妇女也不再追究其破坏家庭的责任。

(李倩 李建刚 本报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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