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法院 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本报讯 近日,渠县人民法院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获得“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是达州市法院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服务执法办案工作、促进干警全面发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本次获得“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的法院四川省一共有3家,渠县人民法院就是其中之一。
近年来,渠县人民法院在注重政治文化、党建文化、传统文化、廉政文化、法治文化建设的同时,突出审判文化与地域文化的融合,为法院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本报记者 罗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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