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发威误伤人 牛主人坐上被告席

四川法制报 2018-08-09 01:21 大字

近日,渠县东安乡栏桥村牛伤人事件审结生效。2017年12月,渠县法院作出判决,刘某赔偿秦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3万多元。判决后,刘某不服提起上诉,达州中院经过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

据悉,2017年7月16日下午,渠县东安乡栏桥村秦某的女朋友吴某和平时一样在下午时分赶鹅回到鹅棚,迎面与刘某家饲养的牛相遇。为了避免牛伤害鹅,吴某便去驱赶鹅,结果被牛敲伤在地,秦某见此,即刻去牵牛绳,但是牛绳太短,秦某当即被牛敲伤在地,还被牛拖行一段路。秦某感到疼痛难忍,随后被送往渠县人民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为:右侧多发性肋骨骨折,肺挫伤,全身多处软组织伤。秦某住院治疗19天,花去医疗费3万多元。秦某多次找到刘某要求赔偿,刘某不承认是他家的牛伤害了秦某,拒不赔偿。去年年底秦某一纸诉状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刘某赔偿4万多元的相关费用。 杨雪记者谭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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