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婆婆赶到荒野居住 涉嫌遗弃家庭成员 渠县恶儿媳被行拘
70岁的李婆婆被赶出家门
都说人生七十,本应是儿孙绕膝,尽享天伦。然而,在渠县土溪镇高垭村,70岁的李婆婆却“住”在村子旁边的荒野里,原来媳妇把她赶出家门后,还把老人的铺盖、衣服等打包扔到了山野。
3月21日下午4时许,渠县土溪派出所接到该镇高垭村村支书报警称,该村妇女刘某把婆婆李某赶出家门后,还将老人的铺盖、衣服等物品打成包扔到了附近的山坡上。村社干部多次劝解无果,求助民警前往处置。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高垭村。民警经走访调查获悉,李某现年70岁,膝下共有两个儿子赵某华和赵某海,兄弟俩虽然分家单过,但两家仅有一墙之隔。刘某是李某二儿子赵某海之妻,婆媳关系一直不好,刘某经常辱骂老人。而其二儿子赵某海曾因为赡养老人的问题,闹到要和父母一起喝农药的地步。即使刘某已在渠县县城买了房子,紧张的婆媳关系也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关于赡养老人,赵家兄弟俩曾达成协议,父母轮流在两个儿子家居住。两年为一轮,没轮到赡养老人的,则每年支付2000元生活费。前两年,李某一直在大儿子家居住。今年2月11日(农历腊月廿六),老人在大儿子家住满了两年,应该轮换到二儿子赵某海家居住。那段时间,刘某经常住在农村的家里,一直不同意老人搬到她家。春节过后,刘某到渠县县城上班,李某的孙子便悄悄把奶奶的物品搬到了二叔家。
3月21日下午1点多钟,刘某回到高垭村后,发现婆婆住进了自己家,骂骂咧咧地将老人赶出家门,并将老人的铺盖、衣服等物品扔到山坡上。面对民警询问,刘某承认了自己将婆婆赶出家门等事实。当民警询问其原因时,刘某称,她一是嫌老人不爱收拾,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二是老人还没有轮到去她家居住的时间。
民警耐心地对刘某做思想工作,并告知其遗弃家庭成员是违法行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然而,刘某却“理直气壮”地称,这是他们的家事,由不得外人参与。民警眼看劝说无效,遂依法对刘某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刘某因涉嫌遗弃家庭成员,被渠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张旭梅 本报记者 罗烽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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