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工商质监局查处两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本报讯 近日,渠县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在“红盾春雷”行动中,查处了两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该局查实,某瓷砖门市的外墙上和对外宣传资料中使用了“世界级经典”、“中国陶瓷十大公信力品牌”、“广东省名牌产品”等文字,用于宣传所销售的瓷砖品牌好、质量好,实际却无法提供相关法定认定依据和证明材料,属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门市业主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处罚。
该局还查实,某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在对用户的燃气表进行更换的过程中,向用户收取了换表费,严重侵害了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该局责令该燃气公司立即改正,并对其处以罚款处罚。 (谯宗华 本报记者 覃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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