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城乡居民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达州日报 2022-03-09 09:06 大字

问:我今年刚被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如果去门诊开降压(降糖)药,现在可以享受这个政策报销费用吗?

答:如果您是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认定为高血压(糖尿病)轻症,可以享受这个政策。如果您的病情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政策规定,可以申报享受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待遇。

问:我已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现在还可以同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吗?

答:不可以。已经享受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仍按原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不再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但也可以自愿选择不享受门诊特殊疾病保障待遇,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两者不可重复享受。

问:只要通过高血压(糖尿病)的认定,就可以在任何医院开药并报销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费用了吗?

答: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的治疗性门诊药品费用才能进行报销,在其他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药品费用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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