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7次偷渡到缅甸“打黑工” 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款5000元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未) 近日,通川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苟某某在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期间,从云南边境7次偷渡至缅甸,最终法院判处苟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9年3月,为谋取利益,苟某某从达州出发,乘坐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辗转来到云南省勐海县打洛镇后,绕过边境检查站偷渡出境到缅甸。据苟某某供述,自己未曾从事电信诈骗等不法工作,仅在缅甸“打黑工”挣钱。赚了一笔后,同年6月20日苟某某又偷渡回到云南境内,返回达州。
此次顺利偷渡让苟某某尝到甜头,此后他又轻车熟路6次偷渡。2020年,他再次偷渡出境,待到想回国时却遇到阻碍。2020年疫情来袭,且国外疫情形势越发严峻,国(边)境设关卡更多、排查更严,无法偷偷摸摸回国的苟某某只好于2021年1月通过申请的方式回国,其间被云南省勐海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人民币5000元。
今年4月,经公安机关电话联系,苟某某主动到案供述其犯罪事实。4月17日,苟某某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近日,通川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依法判处苟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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