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种植产业毁地却没有赔偿? 石梯镇政府:反映不属实,利用荒地符合规定
近日,达川区石梯镇水塘村6组村民张女士致电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该村村委会在未召开村民大会表决的情况下,以发展种植产业为由占用田地,且被占地的村民没有赔偿……接到报料,记者采访石梯镇政府了解到,张女士反映不属实,系村委会宣讲工作不到位,引起误会。
张女士介绍,18日,她回到石梯镇水塘村老家发现很多田地被推平了,几台挖掘机正在施工。随后,她打电话联系多名村干部了解到,这是为了发展种植产业,如果将来种植产业发展较好,土地被占的村民能拿到分红。然而张女士询问村民们却了解到,在未召开村民大会表决是否需要发展种植产业的情况下,村委会就组织人员施工,且在外务工的村民根本不知道家乡要发展种植产业。
“如果种植产业亏了,怎么办?”张女士表示,因占地发展种植业,村民没有赔偿,大家担心一旦种植产业不能盈利,田地又无法复耕,那时不知该找谁承担经济损失。因此,村民们希望村委会暂停施工,并公布发展种植产业的相关手续,同时召开村民大会表决是否需要发展种植产业。
记者联系了石梯镇水塘村村干部温选洪,他告诉记者,发展种植产业符合相关规定,目前占地面积不足100亩,且大部分土地系荒地。发展种植产业前,村委会曾召开过村民大会,参会的大部分村民同意占地发展种植产业。就村民反映的占地无赔偿的问题,温选洪表示,村委会是以村集体经营管理,村民以土地入股分红的模式发展种植产业,所以村民被占土地没有赔偿。
石梯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吴女士告诉记者,张女士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水塘村发展种植产业前召开过村民大会,并取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后,才以村委会牵头,村民参与的形式利用荒地发展产业,占地符合相关规定。吴女士分析认为,由于村委会宣讲发展种植产业的工作没有做到位,才造成个别村民产生误会。她表示,发展种植产业是为了带动村民致富,希望村民理解支持。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肖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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