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靠做兼职“躺着挣钱” 3名在校大学生协助洗钱遭刑拘

达州晚报 2021-04-09 10:22 大字

近日,达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让人没想到的是,5名嫌疑人中竟有3名在校大学生。

女子网上交友被骗33万 警方追查发现有大学生参与作案

日前,高新区公安分局接到市民唐女士报警称,自己通过某社交APP认识了一名男网友,该男网友自称从事证券工作,可以帮助唐女士理财投资。经过10多天的聊天,唐女士认为可以信任该男网友,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投入了1000元,没想到几个小时后,便收到了本金及利润1100元。看着这可观的收益,唐女士在男网友的劝说下加大了投入,10000元成功返现11000元。之后,唐女士累计投入了33万元,男网友却多次以需要缴纳手续费、银行卡被冻结等理由拒绝返现,直到“拉黑”唐女士。此时,唐女士才意识到上当受骗,选择报警。

接到报警后,高新警方立即立案调查。经过梳理,高新警方摸排到了唐女士的资金流向,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进入警方视线。今年21岁的杨某某(贵州人)系重庆某高校在校大学生,当民警在学校找到他时,杨某某表示自己并不认识唐女士,从未与唐女士在网上有过交流。当问到银行卡资金流向时,杨某某才供述了自己有份特殊的“兼职”。

办银行卡协助洗钱

本以为“躺赚”却面临牢狱之灾

原来,今年春节期间,杨某某通过其哥哥认识了李某某(已被警方抓获)。李某某长期在贵州活动,从事帮助境外非法洗钱活动。李某某告知杨某某,他现在需要招一批“兼职”人员,用其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一张卡可获200元报酬。随后,杨某某找来4个朋友,5人在短时间办理了30余张银行卡。

银行卡办理好后,就不断有来路不明的钱汇向卡里。杨某某及其朋友对频繁的巨额转账也有过怀疑,在得知转账并非合法收入时,他们也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自己只是开卡人,又不是使用人,可以不负责任”。

今年3月,高新警方分别前往重庆、浙江、辽宁、湖北等地将杨某某及其同伙熊某、赵某、陆某、王某抓获。目前,5名嫌疑人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拘。

警方提示:

警惕洗钱陷阱 遇事请拨110

5人到案后,高新警方发现5人中有3人为在校大学生。办案民警表示,在高额利益的诱惑下,不少大学生认为这个“兼职”简单轻松,自己办理银行卡又不需要什么成本,便一口答应。同时,大学生之间信息传播迅速,一些人尝到甜头会极力推荐给室友或同学,这些都滋生了“贩卖银行卡”的黑灰产业链。

警方提醒:广大大学生一定要警惕洗钱陷阱,远离洗钱犯罪,不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不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不要拆分交易等等。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曼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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