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延长执行期限 6月30日前仍可申请

达州晚报 2021-04-07 09:31 大字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严衡玬) 近日,达州市发布通知,决定延长《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发展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房九条”)执行期限,新的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新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对“房九条”中的个别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不再执行“房九条”中“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后的商品房项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交付时间可顺延,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个月,买卖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新通知延长了购房补助的执行期限,将“房九条”中的购房补贴范围和期限调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按照存量土地归属权,由市、区财政分别对各自供应土地的开发楼盘购房者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助;纳入增量土地上的商品房,购房补贴由市级财政补助30%,区级财政补助70%”。

同时,各县(市)可参照执行或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新闻推荐

第四届达商大会签约39个项目

第四届达商大会签约39个项目总投资近300亿元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袁城霖)4月6日,以“共建双城圈、共创示范区、共...

达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达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