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偷转女友钱 涉嫌盗窃被抓获
男女朋友之间交往,本该是一件甜蜜的事情,可达城19岁的花季少女小蒋,却因为男朋友的事儿,走进了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分局朝阳派出所。
“她说她的2000元钱被男朋友通过微信转走失联了。"办案民警说,因为他们身份特殊,系男女朋友关系,到底构不构成犯罪需要调查。
按理说,男女朋友之间相互转账本是件平常事儿,可小蒋为什么会选择报案呢?这让民警非常疑惑。通过民警调查发现,小蒋在达城一家奶茶店打工,她的男朋友没有固定工作,时常流连于网吧。
事发当天,小蒋正在奶茶店忙碌着,男朋友小吴也像往常一样在旁边玩耍手机。没多久,男朋友便独自离开。对于男朋友的离去,小蒋并没有特别在意。工作结束以后,小蒋拿起手机时突然发现自己刚从网上借的2000元钱没有了,她便怀疑是男朋友所为,立即联系对方,可始终联系不上,情急之下,小蒋选择了报警。
随后,民警决定对吴某进行立案调查。经过民警的摸排和蹲守,最终在达城一网吧将其抓获,吴某对其在女友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账户内的钱盗刷到自己账户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我们抓捕到这个男孩之后,发现他身上没有现金,微信上也没有钱。他说2000元已在网上搞赌博打游戏挥霍了。基本上就是在网吧里面待一天一夜,靠吃泡面生活。"民警说。
那么,吴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金额限定上我国相关法律又是如何规定呢?律师表示,如果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一方自愿将自己的钱物赠予给另一方,原则上赠予方无权要求受赠方将这个钱物返还。在本事例当中所看到的是,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了秘密窃取的手段,将她的2000元占用。依据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手段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涉嫌构成盗窃罪。(李刚 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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