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税一稽通〔2021〕6号
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达州市品诚能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1702577578288J):
事由:配合税务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通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正在对你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纳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请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小林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569号1009室)配合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对检查数据和资料进行确认和签章。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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