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修好后 4S店为啥不准开走?
近日,市民王先生遇到一件糟心事,自家爱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在4S店修好了,可店方却不肯将车交给他。
“4S店打电话说已经修好了,要这边保险公司付钱后才能提车。主责方不愿意垫付,车子开不走,很无奈。"王先生告诉记者,交通责任认定书上明确了双方的事故责任划分,其主责任方需要承担70%维修费用。而作为次责任方的他在与对方取得联系时却被告知,对方目前没有钱进行垫付,只能等保险公司理赔。
据了解,对方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与4S店的付款取车流程产生了冲突。保险公司就要求出具发票后打款,4S店则要求收到款才能出具发票。
记者电话采访到事故主责任方福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负责人杨先生。他告诉记者,对于汽车的理赔他们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我们和奔驰4S店进行了沟通,他给我们出具维修发票,根据出票金额把账转给奔驰4S店。"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达州仁孚奔驰4S店。该店工作人员表示,当初修车时就说好,需要收了钱才能开票以及把车子开走。
那么,福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和达州仁孚奔驰4S店各自规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律师表示,基于汽车修理服务合同关系,要将这个修理费交清后才能出具发票,保险理赔单位要求出具发票后进行理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目前,因主责任人交不了或者不能完善修理费用,导致了这一系列的发票理赔问题。建议责任人进行筹借将修理费用完善后,一系列问题即可解决。(钱涛)
新闻推荐
本报讯(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任墨藻)2月1日,中国首个8K电视超高清频道CCTV8K成功试验播出,中央电视总台联合中国移动、中国联...
达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达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