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进行时 变化见成效 实干赢民心 2020年达州市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综述

达州日报 2021-02-24 09:13 大字

“变化太大了,让人深感欣慰。”春节前,在广东务工的李先生回到家乡,一系列的变化让他喜出望外,“城市的通行秩序比以前好了,车主主动礼让行人,行人也少有乱穿马路的。乡村变化更大,条件设施比过去提升不止一个档次。”

变化源于达州聚焦民生难点痛点,持续开展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2020年,达州市把“走群众路线”根植于整治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主动回应群众痛点难点,逐个解决群众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和质量。

广征民意找问题

全方位推动民生民利问题和管理服务问题解决,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关键在于问需于民,找准群众“需求”。

2019年12月,达州市启动了“大梳理、大走访、大调查、大征集”活动,综合运用传统渠道、走访渠道、统计调查、新媒体等手段全方位“问需于民”。2020年,全市共收集群众诉求25.1万余条,一大批群众最想说的话、最想办的事被全面真实地收集上来。

活动中,达州市始终坚持精准思维,划小作战单元,根据各自筛选出的群众诉求,选择不同重点问题进行整治,让集中整治事项更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按照“公开征集、层层筛选、分步评审”的方法步骤,将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同时又最关心、最盼望解决的重点诉求问题,通过分类甄别、全面评估、公开评议、集体研究等程序,纳入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予以实施,确保整治事项符合群众“胃口”。

经过层层筛选,最终明确了“村道公路破损影响通行”等10件事作为2020年度中心城区集中整治的10个事项。

整治中,达州市将此前收集的每一条群众诉求,按市县乡三个层级分别建立台账,分为立即解决、限期解决、分期解决、政策限制4个大类,分层分级进行交办,分类明确办结时限。

制定出台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整治标准、具体要求,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目标绩效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2020年,全市共收集群众诉求25.1万余条,共解决反馈群众诉求25.1万余条,办结率100%,满意率99.87%。(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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