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强力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本报讯(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鲸印)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达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要扩大资源供给、强化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完善监管体系、规范民办园管理,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
在经费保障方面,《方案》提出,要统筹学前教育发展中省奖补资金、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加大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和激励各地新建、改扩建公办园,扩大普惠性资源,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占比。完善幼儿资助制度,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应助尽助。要科学核定幼儿园办园成本,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分担比例。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因地制宜制定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县级政府要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在完善监管体系方面,《方案》提出,要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健全各级教育部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建设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健全教育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强化幼儿园年检工作,完善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及时公布并更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财务管理等方面信息。健全家长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家长反映的问题。依法严惩违规行为。幼儿园提供虚假或误导家长信息的,纳入诚信记录,相关信用信息纳入达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对存在伤害幼儿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幼儿园,及时进行整改,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有关责任人终身不得办学和执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指出,要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各地要积极稳妥实施营利性民办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园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幼儿园审批“先证后照”制度,县级教育部门依法进行前置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同时,要强化各地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规范一批、整合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开展无证园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民办幼儿园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向所在地教育、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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