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扮女”骗发小 领刑9个月

四川法制报 2020-11-06 00:42 大字

本报讯(许小桦 记者 谭别林)近日,由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男扮女”骗发小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一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周某一和被害人周某二本是同乡发小。2018年6月,二人聊天谈及男女朋友之事,周某一得知周某二仍是单身,便产生了“歪”心思,想出了一桩给周某二介绍假女朋友骗钱度日的办法。同年6月至8月,周某一使用虚构的名字“杨芳”与周某二添加微信并聊天,逐步取得周某二信任,两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随后,周某一陆续以虚构的女朋友“杨芳”生病需治疗费、做生意欠款需要还账等理由,让周某二微信转账给自己,共骗得周某二钱款共计3.3万余元,所骗赃款被周某一挥霍一空。其间,虽然周某二多次要求与女朋友“杨芳”见面,不断地打电话和发视频语音,但都被周某一拒接,且均文字回复称有事。感觉事有蹊跷,周某二就用同事手机拨打女朋友电话,发现接听电话的是个男人声音,随即报警。案发后,周某一如数赔偿了周某二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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