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解民忧”

达州日报 2020-09-24 09:56 大字

生活中,难免会有磕磕碰碰,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矛盾纠纷,有了盾纠纷找谁解决?有的人选择报警求助,有的人私下解决,还有一种途径就是申请人民调解。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在解决这些矛盾纠纷中显得越来越重要。

小孩摔伤 矛盾一触即发

今年4月的一天,通川区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10岁小孩从通川某教育培训机构窗户摔下,造成身体多处摔伤。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处置,并通过调取监控等方式查明,疫情期间,该培训机构未营业,事故当天正在组织工人维护办公设备,小孩趁机溜进培训机构内玩耍。工人维护好设备后锁门离开,小孩打算翻窗出来,结果摔伤。

派出所根据现场证据,认定本次是意外事故。事情发生后,伤者的父亲和亲属到培训机构闹事,他们认为小孩受伤是培训机构的管理不到位,未尽到安全检查责任,关门前未对室内进行全面巡查,才造成事故发生。而培训机构认为,疫情期间该培训机构并未从事经营活动,小孩属于私自进校,学校工作人员不知情,坚称自身无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大家固执己见,毫不退让,双方情绪逐渐激化,矛盾一触即发。

法理融合 化解矛盾纠纷

为防止矛盾激化,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介入,指派人民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共同调阅了培训机构监控视频等资料,一起深入讨论本案中适用的法律法规,明晰了事件中各方的责任,商定了寻找原因、安抚情绪、合理补偿的调解方案。随即,司法所、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员组成联合调解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组首先帮助培训机构分析事件过错责任和利害得失,成功劝服其做出让步。同时,又向伤者家属讲法律、摆事实、解难题,用真诚的行动获得了伤者家属的信任,并对伤者家属存在以过激方式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的想法进行了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最后在调解组耐心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场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律师提醒: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当事人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人民调解员可以根据纠纷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调解民间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特约记者 吴彤 本报记者 闫军

新闻推荐

达川区文化惠民演出进社区展风采

本报讯9月17日以来,由达川区委区政府主办、中共达川区委宣传部、达川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达川区文化馆承办的“四城同创...

达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达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