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检察机关办理 首例民事侵权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达州日报 2020-08-20 10:33 大字

本报讯 近日,达州市检察机关向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申请民事检察监督的施某及家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该案是达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民事侵权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办案过程中,市、县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释法说理,多次劝解施某息诉息访,促进涉事天然气公司支付施某5万元,达成和解。考虑到施某医药费等各项花费甚巨、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孩子年幼和父母年迈等实际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和标准的规定,决定两级院联合救助。参加国家司法救助发放座谈会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此次市县两级院联动凝聚了司法力量,使群众认识到法律的权威,又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特约记者 陈军 本报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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