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出台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监督考核办法
本报讯 7月27日,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达州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监督考核暂行办法》,针对整治中心城区“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之“物业服务质量不高”问题再发力。考核办法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市201家物业服务企业将全部纳入监督考核。
明确考核内容
实行一票否决
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对物业服务项目考核,主要是管理运作、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参与创建工作、服务行为、服务效果等方面。二是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主要是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街道监督指导、依法经营、企业管理、服务评价等方面。
考核采取日常检查、暗访抽查、个案监督和企业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对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信访事件,挪用、骗取、套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通报后拒不整改,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未上报录入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其他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等八类行为之一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三色牌”+“黑名单”
严格信用管理
住建部门将对物业服务企业(或项目)建立“三色牌”警示制度。对考核中发现问题给予白牌提醒,发出整改函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月考核低于70分的,给予黄牌警告,发出警示函限期整改销号;连续3次受到黄牌或月考核不及格的,给予红牌警告,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该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受到黄牌警告的,在整改任务销号前,限制物业服务企业参加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投标。受到红牌警告的,责令挂牌整改,一年内不得参加物业项目投标,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对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倒数3名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两年内不得参加物业项目投标及行业评优评先,建议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程序对其解聘。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强化监管和高频次日常检查。
强化结果运用
实行奖优罚劣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情况和评分,实行月排名和年度综合排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依照评分排名给予奖励或处罚等。每月监督考核排名及黄、红牌情况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通报;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同时通报有关部门,作为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考核为优秀、良好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在新项目投标中按规定适当增加信用评分,当年连续3次或累计6次月考核为优秀、良好的企业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公示推介。对考核中存在问题、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或连续倒数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三色牌”警示和“黑名单”管理基础上,对考核中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发布行为指南
规范从业人员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促进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在强化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的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还制定发布了《达州市物业服务人员服务行为指南》。
工作统一着服、上班不得吸烟饮酒、在岗要面带微笑、遇到业主主动问好、记录投诉要准确无误、保洁细致规范、安防坚守岗位、上门服务提前预约……从仪容仪表、行为举止、电话用语、招呼用语等基本规范,到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维修人员、客服人员等岗位规范,《行为指南》对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日常行为一一列出清单,建立起标准化模式。
(本报记者 严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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