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了! 这780元“服务费”哪儿来的
白女士是西外金龙大道时尚家苑外某餐饮店老板,近日,小区物业通知收取电费时,白女士对收据中一项“服务费”产生了疑问,希望通过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了解这笔费用是如何产生的。
“服务费”如何产生的
“以前缴费的时候,没有注意收据上写的费用项目。”白女士向记者出示了2张日期为3月17日的代收代缴专用收据,其中一张注明收费项目为“2020年1至2月份电费”1365元,另一张上写着“2020年1至2月份服务费780元”。
“为何交电费还会产生服务费?用于什么服务?”对于这笔不知从何处产生的“服务费”,白女士有许多疑问,收据上的费用计算也让她“云里雾里”,没有相关注释。由“65”“0.5”“30”3个简单的数字相乘得出的费用竟超过电费的一半。如此“高价”的服务费,让白女士感到有些不合理。
“服务费”系电力损耗费
3月19日上午,记者采访了达州市清新物业管理公司,物业何经理向记者介绍,根据发改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转供电的用户(租户)线损电价暂统一按6%计算。线损可计入物业管理费,也可随电费一并收取,且需在电费发票上单列表示。
“这笔服务费实际上就是电力损耗费。”何经理解释,由于小区外商铺不能使用专用电表,而是共同使用一个总电表,总表跨度越大,电力损耗也越多。以总表产生的电费减去所有商铺产生的电费,剩下的就是电力损耗费,以每户用电量比例分摊这笔费用。
何经理解释,商铺用电存在峰值和谷值,例如1至2月用电峰值时,电价超过每度0.9元,就按照计算出的平均值每度0.7元收取电费。而白女士的餐饮店耗电较大,需利用安装互感器将大电流转换为小电流带动电表,计算电量时,就以电表读数乘互感器的倍率。“这个月,总表计费产生的电价约每度1.2元。”何经理说,按照分摊到白女士餐饮店的电力损耗价,则为每度0.5元。而互感器倍率为30,再乘上电表读数65度,从而得出这笔费用。
对于白女士提出的疑问,何经理表示,今后将会在收据上详细标注,给用户做好解释工作。
□本报记者 周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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