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10起生活必需品价格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抓实“菜篮子”确保疫情期间价格稳定

达州晚报 2020-02-06 09:56 大字

本报讯 2月5日,记者从达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该局在严格监管全市口罩、消毒药水等防疫用品价格的同时,采取“四强化”措施,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地的粮油菜肉蛋奶果等“菜篮子”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督检查。目前,共立案调查10起生活必需品价格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全市“菜篮子”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记者了解到,疫情发生以来,达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发布《通告》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教育全市广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竭力保障供应,营造和谐价格环境。该局印发和张贴《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5569份,提醒达州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粮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以及跟风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的价格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7821人次,检查商场、超市4247家(次),农贸市场1123家(次),生猪屠宰企业家66家(次),其它食品经营单位8192家(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29次,现场责令整改118次。

该局聚焦疫情防控、民生保障重点商品质量和民生常用物资价格问题,积极查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重点查处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截止目前,共立案调查10起生活必需品价格违法行为。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市民如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保留相关票据等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进行维权。疫情防控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值守,保持12315热线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12345热线投诉、网友留言等,依法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及时关切回应与疫情相关的舆情动态,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98件,回复舆情10起。

(谢陶 本报记者 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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