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田新区核心区1#、6#地块中纯商业地块招商公告

四川日报 2019-12-28 06:20 大字

为响应达州市委、市政府加快中心城区城市建设,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号召,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加快高新区“产城融合”进程,弥补城市功能缺失,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即将拍卖的高新区长田核心区1#、6#地块的竞争性,将对拍卖地块中的纯商业地块实行定额补助。自本公告发布后近期内,四川省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四川省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高新区长田核心区1#、6#地块拍卖出让公告。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决定,我局现就高新区长田核心区1#、6#地块中纯商业地块发布如下招商公告:

一、响应本公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竞买人)必须符合高新区长田新区核心区1#、6#地块拍卖出让公告确定的竞买人条件。

二、响应本公告的竞买人依法竞得长田新区核心区1#、6#地块土地后,其中1#地块中纯商业地块土地建设商业综合体、6#地块中纯商业地块土地建设商业步行街。商业综合体和商业步行街的设计方案必须符合高新区长田核心区城市整体形象设计要求,并以四川省达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通过的方案为准。

三、响应本公告的竞买人依法竞得高新区长田新区核心区1#、6#地块土地后,其中1#、6#地块中纯商业地块必须在四川省达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批准设计方案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3年内建成投运。建成投运5年年均营业额须达到以下最低额度标准:

1#地块商业综合体须达到1.5亿元、6#地块商业步行街须达到2亿元。

四、响应本公告的竞买人依法竞得高新区长田新区核心区1#、6#地块土地后,应按照四川省达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通过的方案进行建设,四川达州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按照1#、6#地块中纯商业地块建筑面积(计容)并且用于商业使用的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补助时序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商业地块基础工程建设完成后30日内补助应补助金额的50%;

商业地块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补助应补助金额的30%;

商业地块建成投运后30日内补助应补助金额的20%。

1#、6#地块竞得者接受补助金额前需与本局签订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须约定:如不按照批准的方案建设或建成投运5年年均营业额达不到最低要求的,须全额退还补助资金。

五、未尽事宜,欢迎垂询。联系单位:四川达州高新区投资促进局,联系地址:四川达州高新区“三中心”综合楼五楼506室,联系人:黄 靖,联系电话:0818-3199030

特此公告

四川达州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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