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消防知识你知道吗? 市消防救援支队来“划重点”
本报讯 每年春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12月19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达州市已审议通过《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规定达州城区禁燃烟花爆竹。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在禁燃区域外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朋友,要注意消防安全,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2017年1月,湖南岳阳一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2016年12月,山东德州一村民非法生产、存放烟花爆竹致5人死亡;2014年2月,深圳罗湖两名男童违规燃放鞭炮导致其中一人身亡……”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表明,看似美丽的烟花背后也暗藏“杀机”,不正确、不文明的燃放方式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什么才是正确、文明的燃放方式呢?市消防救援支队为市民“划重点”,告诉大家燃放烟花爆竹的几点消防安全知识。
一、购买烟花爆竹要“三看”。看销售地点是否正规,看外观是否整洁,有无霉变、变形、漏药、浮药,看产品标志是否完整、清晰。要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烟花爆竹,不要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等大型烟花爆竹。
二、燃放前要仔细阅读燃放说明,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燃放烟花爆竹,饮酒之后绝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三、燃放地点要空旷,不能选择靠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建筑物、树木、草丛和柴草堆垛等地,以及上风方向燃放和观赏。
四、儿童燃放烟花爆竹时须有大人陪护。
五、燃放时,应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地面上,点燃后立即离开到达安全位置。不要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不能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他人或建筑;不要在楼上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
六、存放烟花爆竹要谨慎,如果是家庭存放烟花爆竹,存放时间应尽可能短,数量尽可能少,并注意不要靠近火源,避免潮湿,不被雨淋。
(本报记者 罗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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