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户外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草案)》 立法听证会召开

达州晚报 2019-11-06 14:51 大字

本报讯 近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达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广告公司经营者等20余人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主持人就《达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起草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作了说明。各位听证代表分别就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有效期限、户外广告的审核验收、户外广告的收费标准、新型广告的管理、施工围挡发布公益广告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禁止以举牌、摆牌、游走等形式发布影响市容或者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的流动广告”是听证代表都关心的问题。大家普遍认为,达州街头举牌游走的流动广告不仅有损市容,还带来噪声,应该予以禁止。但在对其处罚上,听证代表们产生了分歧。“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法律工作者陈兰认为罚款过高,多名社会居委会代表则表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从严从重处罚,让人不敢再犯。

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忠表示,将对各位代表热议的审批机制、安全规定、使用年限等问题进行研究,在充分听取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办法》。

(程琯 本报记者 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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