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建局下发通知 欠缴物业费 将被函告其工作单位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局12日出台了《关于限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对11月底前仍未补交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人员,将记入欠缴物业服务费人员名单,所欠缴时间及金额将函告其工作单位,并同时推送市(区)纪委监委和组织部。
据悉,今年7月,市住建局在市中心城区组织开展了欠缴物业服务费清理工作,清理出欠缴物业服务费高达3900多万元。《通知》要求,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所有业主请于2019年11月底前,到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补交欠缴的物业服务费;逾期仍未补交的,将记入欠缴物业服务费人员名单,所欠缴时间及金额将函告其工作单位,同时推送市区纪委监委和组织部。
(本报记者 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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