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就达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答记者问
近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达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已经达州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2019年9月29日以达市府办〔2019〕25号文件印发,自2019年10月11日起正式施行。
为什么要调整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目的、经过了哪些程序、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是多少、对居民生活有什么影响、执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有哪些,怎样加强收费管理等,这些都是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和热议的话题。带着上述疑问,记者专程走访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1.问:为什么要调整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
答:调整的必要性。一是停车资源供给不足,导致中心城区道路负荷加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停车资源供给相对滞后。截止目前,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9万余辆,现有各类停车场仅能提供停车泊位12万余个(其中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4584个),停车位供需差额近7万个,导致城区道路负荷不断加重,通行效率明显下降,成为政府、市民头疼的“行车难”和“停车难”问题。二是路内外收费比偏低,致使路内停车多、路外停车少。现城区路内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为2012年制定,其中一价区起价2元/小时,全天最高收费不超过8元;二价区起价2元/2小时,全天最高收费不超过6元。较低的收费标准,导致部分车主及附近商家采取各种手段长期占用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有的成为“僵尸车”,严重背离设置时鼓励“短停快走”的初衷。也使部分车辆找不到停车位,滞留城区道路或反复循环行驶,进一步加剧了道路拥堵。加之,现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就高不就低,标准偏高,致使部分公共停车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不同程度造成了停车难问题。
调整的可行性。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开展了“中心城区缓堵保畅攻坚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中心城区“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如:35条城区断头路被打通,改扩建和新建道路31条,凿通隧道4座,架桥5座(含在建4座),改造交叉路口15个,修建人行天桥6座,新建港湾式公交车站台15个、公交首末站6个以及客运站1个,开通高速收费站2个(东岳站、磐石站),改扩建城区高速收费站3个(达州站、达州南站、徐家坝站)。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和运力,新增公交车辆160余台,增加公交车专用道。充分发挥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的作用,加大机动车乱停乱放处罚力度,取消部分车流量大的路段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大力推进智能停车管理平台和中心城区智能交通项目建设。成立了市停车办,加强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及缓堵保畅工作。组建国有企业达州市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建成运行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全力修建公共停车场,先后建成22处公共停车场近5100个停车泊位,年底前将建成7处公共停车场3200余个停车泊位。
2.问:调整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的目的?
答:通过提高路内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降低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停车场收费标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路内临时占道停车“短停快走”,引导车辆向非道路和非中心区域分流,减少路内停车,缓解中心城区交通矛盾;引导机动车路外公共停车场停放,提高使用率;引导带动民营停车场对标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收费标准自动降价,进一步缓解停车难;引导机动车驾驶员转变出行方式,选择公共交通或非机动车出行,倡导“绿色出行”“节能减排”;引导推动消费者转移消费地点,拉动各片区第三产业发展。
3.问:调整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经过了哪些程序?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66号)等文件精神及市政府的安排部署,2018年11月,我委按程序启动了达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先后两次征求市区相关部门意见,两次对外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通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未纳入四川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目录,但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我委就召开听证会暨征集消费者参加人,拟听证方案要点等事项,先后在本地媒体发布两次公告,让市民广泛知晓,并按程序召开了听证会听证,形成了《达州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送审稿)》。经达州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施行。
4.问:此次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与现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一是调整了差别化收费区域。根据中心城区停车供需状况、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公共停车场建设等因素,结合市民意见,中心城区仍确定为两类差别化收费区域。将老城区通川北路铁旅宾馆路口-肖公庙路凤凰大桥路口-滨河东路-二马路以内区域,文化巷-朝凤北路-檬子垭街由二类区域调整为一类区域,将南城片区原华蜀北路-三里坪人行天桥-京都广场-达县妇幼保健院-华夏康年酒店-省煤田地质局137队-达司驾校-陆军医院-中侨花园-仙鹤路口以内的区域由一类区域调整为二类区域。
二是差别化收费标准有升有降。其中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上调,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停车场收费标准大幅下降。以小型机动车停放收费为例,详见下表(附文尾)。
三是增加了免费车辆,减少了免费时段。制式执法车、工程救险车、市政设施管护车、殡葬服务车、邮政车(快递车)等增加为免费车辆;城市共同配送车及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30分钟内免费;持有新能源牌照的机动车首小时免费;夜间时段停放车辆按区域按时间收费。
5.问:此次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对机动车驾驶员生活有哪些影响?
答:尽管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上调,但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停车场收费标准大幅下降,特别是新增了包月价,停放在室外停车场每天费用支出与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调整前还略有降低,停放在室内停车场略有增加,总体上对老城区(含北外)和西外机动车驾驶员经济影响不大。南城片区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停车场目前相对不多,因此,在区域划分上将原南城片区的一价区划为二类区域,相应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上调幅度比老城区小,但总体也会带来一定经济影响。为此,市停车办正会同达川区政府、市公安交通部门、市智慧停车公司等单位积极调研,拟在南城片区较宽的人行道、广场等增设封闭式室外停车场,同时达川区政府正加大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及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力度,着力解决市民停车问题。
6.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目前对外运行有哪些?
答:达市府办〔2019〕25号文件明确:老城区(含北外)有,达一中老校区室内公共停车场、檬子垭室外公共停车场、中心广场演艺中心室内停车场、达川区人民医院小红旗桥室内停车场、市中心医院门诊部室内停车场、达竹煤电机械式公共停车场、达州宾馆室外停车场、达县宾馆室外停车场、汽车北站室外停车场、王家山景区垭口室外停车场等。西外片区有,莲花湖水库管理所室外停车场、巴山大剧院B区室内停车场、巴山大剧院A区室外停车场、城市体育公园室外公共停车场、通川区人民医院室外停车场、塔沱湿地公园室外停车场、塔沱加气站室外公共停车场、大寨子公园室外停车场、鹿鼎寨公园室外停车场、白塔路永禾室外公共停车场、达州市图书馆室内停车场、市中西结合医院室外停车场、市体育中心室外停车场、信德广场室外公共停车场、火车站始末公交站室外公共停车场、火车站任远室外停车场等。南城片区有,达川区中医院室外停车场、达川区人民医院室外停车场、曹家沟室外公共停车场、南府幼稚园旁室外公共停车场、汽车南站室外停车场、达川区小河嘴货车室外公共停车场等。达州经开区长田坝新区有,梨树坪公园室外停车场。
同时,红旗路社区机械式公共停车场、二马路市委党校公共停车场、箭亭子室内公共停车场、市中心医院住院大楼广场室内停车场、西南职教园区公共停车场、万家河室内公共停车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室内停车场、通川区红十字医院室内停车场、皂角垭安置房配建室内停车场、市政务服务中心室内公共停车场、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室内停车场、达川区山体公园室内停车场等规划建设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建成投运及对社会公众开放后,将自动执行本调整方案规定的收费标准。
7.问:怎样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管理?
答:达市府办〔2019〕25号文件规定:一是严格收费管理。停车设施经营者应出具和使用规定收费票据,其中政府性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和路内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资源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二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停车设施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准确公示收费单位名称、收费区域、收费时段、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免费规定、服务电话、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出具和使用规定收费票据,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刘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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