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安局关于召开《达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达州日报 2019-09-19 09:05 大字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达州市公安局决定召开《达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9年10月10日14:00

二、听证会地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议室

三、《条例(征求意见稿)》基本情况:按照达州市人大2019年立法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条例》起草工作小组在深入调研达州市道路交通现状和学习外地立法经验基础上,撰写了《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征求各县市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基础上,起草工作小组经反复修改,形成了《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征求意见稿)》共47条,涉及总则、生产销售、登记管理、道路通行、法律责任、附则6个方面的内容。

四、听证事项:《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同时,也将考虑选择听证会报名者提出的其他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听证。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陈述人为20人。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旁听。听证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数10人。

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三)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六、报名办法

自即日起接受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听证参加人根据报名的类别,需分别填写《听证陈述人报名表》或者《听证旁听人报名表》。报名表和《条例(征求意见稿)》请在达州人大网(http://www.dzsrd.gov.cn)或达州公安信息网(http://gaj.dazhou.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会前书面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报名地址: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法科(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325号)701办公室

报名电话:0818-2524726

传真:0818-2527800

报名电子邮箱:dzgajj@163.com

报名时间截至2019年9月24日17:00

达州市公安局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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