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关心的减税降费问题有答案了!
本报讯 今年以来,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密集出台,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通川区税务局通过培训辅导、街头宣讲、设置专岗等一系列举措,确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针对纳税人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通川区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让他们给予了详细的解答。
2019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
通川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是什么?
通川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按5%纳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按10%纳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王海军 本报记者 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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